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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在上海,但人是外地人,该如何赔偿?
发布日期:2011-03-20    作者:110网律师

           上海外来人口众多,因此,难免会发生如交通事故这类人身损害的侵权案件,而这些受伤的人可能是上海人,也可能是外地人。我们先谈谈如果外地人在上海受伤了,被侵权了,因按照一个什么样的赔偿标准赔偿。 陈律师总结了下上海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做法:一个人身损害侵权案件,赔偿以填平、补偿为主,很少一部分才是对有过错的肇事方的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说,加害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当于受害人实际所支付或将来需要的数额。因此,在上海所有的法院基本已近一致,如果受害人住所地在外地,其生活也在外地,生活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标准以受害人住所地标准计算。因此,陈俊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咱们外地来到上海的朋友,一旦被侵权,应当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员,不要盲目诉讼,应当结合自身的情况向法院合理的提起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所提到的外地受害人是指在上海临时居住的,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如来上海旅游或者出差的朋友。 如果我们是长期生活在上海、在上海工作,生活来源主要来自上海的工作,居住年限超过一年,我们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还是可以按照上海当地赔偿标准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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