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公司与他约定,每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2个月,等过了试用期转为正式职工后,再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使用期都过了3个月了,公司也没有给赵某办理相关的养老保险。对此,赵某应该如何维权呢?
专家说法
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
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
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在知道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的60日内,或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60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被单位辞退之日起计算),向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未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