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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侵犯了大学生不就业的权利
发布日期:2011-03-14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摘要】对大学生毕业统计中的作假乱象必须及时治理,否则非但使毕业生不就业的权利受到侵犯,更使社会风气受到毒害——本该纯净的校园成为作假之源。而要实现治理的目标,则除坚持监督检查、负面典型曝光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更张有关考核指标体系及相关体制。这其中,首先要做的应当是,将不愿意就业的毕业生排除在就业率统计基数之外——其便捷的途径为改就业统计为失业统计。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统计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看到这个标题,很多人会惊讶,大学生不就业的权利什么时候被侵犯了?但仔细琢磨下有关的报道,答案就会显露。

  先来看不真实的就业材料是如何出台的:第一种情形,部分高校要求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必须递交就业协议,否则不发证书,学生为了领证只得制作并提交虚假材料。第二种情形,有些高校虽然不把就业协议与毕业证、学位证挂钩,但向就业工作人员下达就业率统计上的达标任务,有的还将任务直接分配给任课教师。这样,毕业生即使离开学校也一直受到追踪催促。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味浓郁的社会,多数学生会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在未就业的情况下配合学校作假就业材料。第三也是最严重的一种情形,就业工作人员直接越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伪造有关就业证明材料,赤裸裸地让学生被就业。

  在上述三种情形中,有部分学生并非找不工作,而是自愿暂缓就业或不就业,但最终被列入统计表上的已就业名单,或者虽然未列入但受到刁难或承受压力。一定程度上说,他们不就业的权利受到了侵犯甚至剥夺。

  那么,毕业生自愿暂缓就业或不就业是不是事实呢?答案是肯定的。首先,从根本上说,愿望是多元的,有人想立即就业,自然也会有人愿意暂缓就业或不就业。其次,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社会,有相当一批家庭积累的财富足以让往后的几代人终生衣食无忧。这些家庭的年轻人,因为没有经济上的忧虑,工作对他们来说不是为了养家糊口,而是别的。因此,当他们能够在其它领域获得比眼前的工作更多的满足感时,自然就不愿意去工作。最后,有的毕业生虽然认为自己应该尽快工作,但现实条件无法满足心中的期待,于是决定暂缓工作,以为实现心中目标做准备——比如时下常见报端的考研或考公务员“专业户”。所以,在人数众多的毕业生中,必定有一部分属于自愿不就业。

  既然如此,学校为什么还要不顾学生意愿,一意将其拖入就业系列中呢?原因很复杂,但整体上可以分解为三个层次:浅层次而言是学校急功近利,次深层次而言是有关部门为高校制定了不恰当的考核指标体系,深层次而言是这样一种体制:使有关部门能够将一个不恰当的考核指标体系推向高校并且后者明知不合理还要高度当真。而这三种因素之间,不恰当的毕业生就业考核指标体系居于中间环节。它完全忽视了毕业生可能有的不想立即就业的愿望,将全部毕业生立即就业的数据作为评比学校成绩的依据,然后经与其他因素交合,催化出前述种种乱象。

  显然,对大学生毕业统计中的作假乱象必须及时治理,否则非但使毕业生不就业的权利受到侵犯,更使社会风气受到毒害——本该纯净的校园成为作假之源。而要实现治理的目标,则除坚持监督检查、负面典型曝光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更张有关考核指标体系及相关体制。这其中,首先要做的应当是,将不愿意就业的毕业生排除在就业率统计基数之外——其便捷的途径为改就业统计为失业统计。



【作者简介】
魏小军,江西永修人,先后在云南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获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为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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