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亮律师:开发商反维权之八大利器
文/杨海亮律师
又到3.15,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依旧,业主维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在进行着反维权斗争,本律师综合多年的经验,告知广大消费者如何识破他们的反维权劣招:
1、合同设置陷阱
有经验的业主知道,一旦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开发商就成上帝了,他们不怕你维权,因为他们有一支专业法律队伍,早就在合同起草过程中设置了各种陷阱(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杨海亮律师:购房合同十大霸王之处》//blog.soufun.com/30507367/10800819/articledetail.htm)。
2、否认口头承诺
例如买房时售楼小姐打包票:保证能贷款、利率七折、不用再多付首付款、无需担心资料不齐、收入证明我们可以帮你搞定……事实上,最终因政策出台或信用记录不良导致无法放贷,责任由自己承担,再去找他们理论时,早已改口拒不承认,更有甚者毁灭相关材料,力阻维权。
3、推卸己方责任
本来很多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他们向业主解释时将己方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如变更规划、不能办证属于政府原因,不能贷款属于银行政策原因,甚至将延迟验收、质量问题推向施工单位。
4、推脱解决问题
这是开发商惯用的伎俩,一会儿叫你找销售部,一会叫你找工程部,一会儿叫你找法务部、行政部、公共关系部、管理处、这个副总、那个总监、总裁助理……届时再要你打个书面报告重头再来,经过几次交涉,一句话答复你:我们正在讨论解决方案。届时你可能已经@#$%&了。
5、请媒体辟谣
开发商与媒体的合作,大家都耳熟能详,但其协议内容细节知道者甚少。开发商与媒体签订的推广协议中,往往包含了 “不得报道负面消息,发现有负面的报道、文章、跟帖等,必须**小时内必须删除、屏蔽”。这下你总该知道了,本地的楼盘问题为何经常外地来报道。
6、请专家造势
特别是某些热点或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一些问题,如认购书的性质,格式条款的认定,验收合格的认定,政策属于商业风险还是情势变更……开发商经常请出一些“专家”在各种媒体上加以倾向性解读,其目的是误导业主做出错误的理解。
7、恐吓业主
时常有报道,某楼盘业主被打、被公安带走云云。这当然与某些业主维权的过激行为有关(本律师建议维权一定要理性,某些行为必须掌握个度,过度则违法,结果则适得其反),但也不排除某些开发商利用低下手段达到某些目的,特别是针对群体性维权事件。
8、影响决策
这才是开发商反维权最具杀伤力的武器!立法及各种政策的制定本来就是各种利益博弈的结果,而占据强势地位的开发商,作为代表充斥中各种会议,在各种会议决策过程中为着自身利益说话,甚至时常提出一些怪论,让政府倾听不到弱势群体的真实声音,使得某些法律政策出台后让业主们很受伤,很受伤!
维权,仅靠业主的努力是完全不够的,因为引起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社会财富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贫富差距过大没有得以解决,但不可否认的是,通过业主与开发商的斗争,定会推动社会进步,推动法制的日益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