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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出售假币罪的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2011-03-07    文章来源:法律界
【关键字】 购买、出售假币罪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靳会民

2009年4月,被告人靳会民从洛阳等地购买假人民币24000余元。在2009年4月18日至4月30日分三次卖给王X伟假人民币10920元。2009年5月5日汝州市公安局民警从被告人靳会民家中搜查出待出售的假人民币1289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靳会民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表示认罪,且有被告人靳会民的供述,证人王X伟、王X巧的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其它相关书证等证据在案证实,足以认定。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靳会民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购买、出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出售假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靳会民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能积极代其缴纳罚金,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靳会民犯购买、出售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已缴纳5000元,其余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靳会民的刑期自2009年5月6日起至2010 年5月5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争议焦点】

本案被告人靳会民是否构成购买、出售假币罪?

【法律评析】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的三种犯罪,行为人只要有三种行为之一就构成犯罪,当然三种行为同时具备也不是两项犯罪,这就是本罪的特殊性。大家注意到,在本案中,被告人就是具备购买和出售假币的两种行为,但是只能成立一项犯罪。

下面我们来分析此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从主观要件是就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一货币的情况。只有伪造的货币,才能有以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或者购买的可能,因此,无论是出售者还是购买者,其主观上想牟取非法利益,发不义之财的目的不言自明。所以构成此罪的的主观心态只能是故意,至于运输伪造的货币罪,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在主观上也有故意。如果托运人并未向承运人如实告知所运货物的真实情况,因受蒙骗等原因不知道所运输的是伪造的货币的,不构成犯罪。所以运输假币的行为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次,从客观要件上看,行为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三种行为。只要有一种行为就是构成此罪。“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或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买入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明知道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汽车、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从一地运往另外一地的行为。 反正行为人的犯罪至少必须具备着三种行为之一,不然此罪名就不能成立。  

最后,关于此罪的构成,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规定该罪的数额处罚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等等,所以本案中,犯罪人就已经达到了购买、使用假币罪的定罪犯罪标准。

【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

法律提示:购买、销售假币罪不仅损害了使用人的经济权益,而且损害了国家关于货币的管理制度,极大了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就有差异,所以正如各地对构成盗窃犯罪数额的不一样一样,此罪也是出现这种数额的差异。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

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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