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调查报告----以2010年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为调研对象
发布日期:2011-03-07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于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应予以充分重视,为了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为此有必要对我辖区内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分析。
一、对我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查统计
我院2010年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14件2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犯罪人数下降了47.17%(去年共办理13件53人),现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1、犯罪类型: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共9人,占总人数的32.14%;涉嫌聚众斗殴罪的共6人,占总人数的21.43%;涉嫌抢劫罪的共4人,占总人数的14.29%;涉嫌盗窃罪的共3人,占总人数的10.71%;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共2人,占总人数的7.14%,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共2人,占总人数的7.14%;涉嫌
寻衅滋事罪的共1人,占总人数的3.57%;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共1人,占总人数的3.57%。 2、年龄阶段: 14周岁的1人,占总人数的3.57%;15周岁的6人,占总人数的21.43%;16周岁的4人,占总人数的14.29%;17周岁的6人,占总人数的21.43%,18周岁及以下的11人,占总人数的39.29%。
3、身份:无业人员19人,占总人数的67.86%;学生6人,占总人数的21.43%;工人2人,占总人数的7.14%。
4、是否外来人员:;本地人员25人,占总人数的89.29%;外来人员3人,占总人数的10.71%。
5、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的3人,占总人数的10.71%;初中文化程度的14人,占总人数的50%;中专文化程度的5人,占总人数的17.86%;技校文化程度的2人,占总人数的7.14%;小学文化程度的4人,占总人数的14.29%。
6、共同犯罪性质:一般共同犯罪的为17人,占总人数的60.71%,其中3至5人共同犯罪的有3件共12人,占总人数的42.86%;非共同犯罪的11人,占总人数的39.29%。
7、审查处理情况:批准逮捕21人,占总人数的75%;取保候审的7人,占总人数的25%;移送起诉25人,占总人数的89.29%;移送市人民检察院1人,占总人数的3.57%;公安机关撤回2人,占总人数的7.14%。
8、判决罪名:故意伤害罪8人,占总人数的28.57%;聚众斗殴罪6人,占总人数的21.43%;盗窃罪5人,占总人数的17.86%;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2人,占总人数的7.14%;抢劫罪1人,占总人数的3.57%;寻衅滋事罪1人,占总人数的3.57%;非法拘禁罪1人,占总人数的3.57%;
9、刑罚: 这14起案件中法院已判决10件,其中:处拘役的1人,占总人数的3.57%;处罚金的2人,占总人数的7.14%;处不满三年缓刑的9人,占32.14%;处不满三年徒刑的6人,占总人数的21.43%;处三至四年徒刑的有3人,占10.71%;处五年徒刑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3.57%;处八年徒刑的有1人,占3.57%;处十年以上徒刑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3.57%。
二、我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主要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又影响国家对青少年人才的培养,应当引起重视,其犯罪中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暴力型犯罪突出。调查数据显示:犯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型犯罪的人数接近犯罪总数的70%,其中故意杀人所占比例虽只有7.14%,但是影响恶劣,部分暴力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甚至超出了成年人犯罪,对此类犯罪应加以警示。
2、共同犯罪现象凸显。在28人,13人为共同作案,占总数的46.43%,涉案罪名多是盗窃、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像聚众斗殴等罪的团伙成员大都重视“江湖义气”,往往案件的起因只与一人相关,其他同伙事后获知原委后,出于“哥们义气”又卷入其中,导致事态扩大,构成了违法犯罪。
3、犯罪主体多为文化程度低的男性。罪犯中文化程度最高的是高中,初中毕业者最多,还有小学就辍学的。受教育程度有限、涉世不深、交友不慎等因素,促使未成年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教唆对象或者直接成为犯罪分子。另外,近三年的办案数据显示,多数未成年犯为男性,无固定职业,本地作案居多。
三、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与社会环境、文化生活、经济发展、家庭环境及法制道德教育等各方面都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经综合分析,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以下四点:
1、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环境和教育水平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些未成年犯的家庭多不幸福,诸如:①家庭残缺。多由于家庭的变故和父母不和睦,使孩子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和教育,出现自暴自弃,而感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②不良家庭。包括对孩子过分溺爱,娇惯放纵和简单的粗暴型教育,以打骂为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父母对自身素质要求不高,经常酗酒、赌博,表率作用不好等情况,都会使未成年人的思想出现偏差,不计后果,走上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的误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者。现在的部分学校和教师片面降调升学率,只教书不育人,对于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漠视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思想、习惯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产生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社会风气的影响。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所处的环境较为简单,幼稚单纯,容易受到不良文化的影响。社会上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和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产生了极大的腐蚀作用,有些沉溺于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又要支付高额的上网费用,很可能铤而走险,实施抢劫、盗窃等财产性犯罪。
4、消费心理的畸形。当前社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逐渐抬头,未成年人抵制诱惑的能力较差,易形成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高享受,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从而导致了犯罪的连续性。
四、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一些探索
近年来,我院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严惩有据、宽处有理、宽严有度、不枉不纵,努力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化工作模式,保障对未成年人犯罪轻缓刑事政策落到实处。我们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办案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无逮捕必要”的审查与评估,慎用逮捕强制措施。针对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社会经验少的特点,细心把握案件审查与调查环节,耐心讯问、区别对待,深挖犯罪根源,对症下药,做好转化工作,并成立了由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采取庭前认真审查,庭上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消除未成年犯的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二是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优质从速办理机制。公诉部门在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受理后,实行全面审查、全面告知、优先阅卷、优先讨论,尽可能地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手续,尽早地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提出意见。对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等可挽救的,依法不诉;对犯罪较轻的,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者“简化审”。在庭审过程中,采用“寓教于审”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出庭公诉方式。
三是选派优秀检察官到学校兼职法制老师,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我院选派一批优秀检察官到学校兼职法制老师,工作之余深入辖区学校以“以案析法”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同时,还通过举办教师、家长培训班、印制法律手册,提高教师、家长的法制水平。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并能根据法律指导孩子的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健全未成年犯的帮扶、定期回访等综合教育体系。在对未成人犯罪给予依法打击的同时,我院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方法上灵活多变,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他人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性,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怀和温暖,促使他们对所犯罪行的反思和悔悟。同时帮助其摒弃旧的观念习惯,逐渐形成良好的行为模式和健康心理,早日回归社会。此外对那些不够法定责任年龄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训诫并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不定期对不诉或者判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扶和教育,保证其升学、就业不受歧视,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促使未成年人得到切实有效全面的管理。
【作者简介】
王志凯,男,大学学历,现供职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
【注释】
数据来源于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查起诉情况统计报表中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