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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1-03-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管理人的义务

  适当管理义务。管理开始时通知本人义务。报告及计算义务。继续管理的义务。

  (二)管理人的权利

  偿还必要费用及其利息的请求权。本人应承担管理人必要的债务。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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