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东莞自2011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折算
发布日期:2011-03-05    作者:张耀和律师
东莞自2011年3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为1100元。依此计算,折算为小时工资为6.32元/小时;周一至周五延长工作时间为9.48元/小时;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为12.64元/小时;法定节假日上班为18.96元/小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