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考试理论法真题为例 小议做真题的技巧
发布日期:2011-03-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如何从做真题中总结出一些方法和技巧,并从这些技巧中学会运用知识点和训练司考思维和谨慎的态度,这些都是在司法考试中非常重要的方面。我结合近年来的司考辅导的体会和心得,总结以下几种方法,仅供大家参考。
1.前言不答后语或前提与结论没有必然联系
例如08年司考真题一选项: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 ;09年真题选项: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09年真题B.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完全独立于法律解释 .摘取的上述几个司考历年真题的选项,细读之读者就会发现其语句上的逻辑问题。
2.偷梁换柱或张冠李戴,这种方法在法制史中特别为命题者青睐
例如08年真题,《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09年真题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09年真题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09真题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上述的真题选项在命题中就进行了偷梁换柱,以此来迷惑考生。
3.常识性干扰
08年真题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逻辑遗漏和逻辑多余
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09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国法律和外国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 .
5.尺度大小
如该国立法机关为此制定法律,则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该国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
任何时代,法只要以社会为基础,就可以脱离立法、法学和司法判决而独立发展。
6.关键词把握
列席;补偿性制度;积极受益权、可以、应当……
7.题干和选项没有必然联系
如09年真题第二题题干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D选项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综上所述,我以上提到的就是司法考试在命题过程中,命题人经常会运用到的一些方式方法,来迷惑考生,其实只要大家掌握了、看穿了这些招数,那么心里就有底了,就不必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