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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夏天多雨季节道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11-02-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的出行带来越来越多便捷,然而,高速公路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统计,我国高公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起的数比例一直居高不下,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形势十分严峻。通过分析发现,在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中,除了车辆、驾驶人和道路的原因外,雨雪雾等恶劣的天气也是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笔者立足本职工作的一些相关经历,与大家共同探讨,就雨天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方面谈谈自己的想法,以期找到最佳应对的方法,为我们预防雨天交通事故工作提供一点参考。


  一、雨天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影响


  (一)雨水天气对道路的影响。雨水改变了驾驶人的行车环境,路面积水降低了路面的磨擦力,运行中的车辆在制动、紧急加速或者是转弯时,惯性易导致车辆侧滑、侧翻、旋转,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这也是我们常说的"水滑"现象。所谓"水滑"现象就是雨天汽车在积水路面上高速行驶时,积水由于轮胎转动流入轮胎与地面的接触部位,当轮胎转速达到一定值时,水流的压力使轮胎上浮,形成汽车在积水路面上滑行的现象。在这种状态下,轮胎和路面间便失去了摩擦力,制动和转向失灵,致使汽车难以控制而陷于危险境地。因此只有有效解决"水滑"现象,才能减少和预防雨天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雨水天气对机动车的影响。雨水使车辆制动性能降低,使刹车偏重或者距离过长,易造成车辆偏向、位移或车体失衡侧翻、惯性前移追尾。还有部分车体主要部件老化,轮胎防滑能力降低,雨水天气下行驶,易导致车辆侧滑、侧翻、旋转或追尾事故。


  (三)雨水天气对机动驾驶人的影响。一是雨水天气直接影响到驾驶员的视觉、听觉,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无法提前、准确地采取针对性措施。二是部分驾驶员未经系统的公路行车知识教育,不具备特殊天气下的驾驶能力,对雨水天气危险性估计不足,在雨水天气驾驶车辆,遇有紧急情况,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二、高速公路雨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


  每年的3-8月雨天事故高发,从我省高速公路开建以来,雨天事故主要发生在每年3-8月,夏秋季是雨天事故的高发季节,是我们雨天事故的重点防范时间段。


  车辆失控是雨天事故的重要表现形式,大部分的雨天事故并没有出现他人的动态因素影响,完全是自然环境和驾驶员自身操作所致,因此遇险情操作失误是雨天事故发生的重要表现形式。经查阅我大队辖区雨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案卷。笔者从中找出了几个共同特征:1、发生事故时间:大、暴雨时和大、暴雨后一小时内;2、道路线形:沿行车方向是向左或向右转的弯路;3、事故路段:湿滑;肇事车行驶方向后方约150-200m处的超车道上有积水;4、肇事车种:基本都是小轿车;5、事故形式:单方撞击护栏或中央隔离带; 6、肇事车时速:100km/h(或以上);7、安全带:肇事车驾驶员以及前排乘员均未系安全带; 8、事故损失:经济损失巨大,并伴有人员伤、亡,甚至可能是群死群伤; 9、车辆失控的地点:车轮驶入有水的道路。


  三、高速公路雨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


  (一)天气的原因。天气突然变化下大、暴雨时,使得车辆前后挡风玻璃都会有雾气产生,驾驶人的视线会受到影响,尤其是下暴雨时雨刷器不能有效地刮净挡风玻璃上的雨水,令驾驶人眼前模糊不清。同时,在穿越积水路段时,车轮和积水接触所产生的水花不但影响了驾驶人本身的正常驾驶,而且大货车通过积水路段时产生的水花也可以让与它并行的小车视线完全受阻,影响到交通安全。


  (二)人的原因。雨天对驾驶人来说,大、暴雨前带来突然的天气变化也使得整个车内空间变闷,驾驶人心情变得烦闷、暴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驾驶。关于这一点,特别明显的体现在了一些驾车时间不长、经验不足的驾驶人身上。通过对我大队2006年9月至今的雨天事故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雨天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超速、操作不当、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未保持安全距离及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等。


  超速是雨天事故的主要原因这里提到的"超速"是广义上的超速,即一切违反速度限制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包括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和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等行为。虽然它们引用的法条规定不尽一致,但是其实质都是违反了交通法规关于行驶速度的有关规定。"同车道内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导致的雨天交通事故,实质上也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雨天路面湿滑,摩擦系数降低,安全制动距离加大,正常情况下的安全制动距离已经不再安全,需要降低车速或增加行车间距才可以有效避免碰撞。


  操作不当和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其共同特点在于:驶过积水路段时发生险情处置不及或不当,实际上仍和车辆速度过快造成"水滑"有关,只是认定原因时适用法律不同。


  上述两大类事故总和约占雨天事故总数的84%,因此超速是雨天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呢?主要是因为"水膜滑溜现象"所造成的,"水膜滑溜现象"是指汽车在积水的铺装路面上行驶时,轮胎一边排开路面上的积水一边向前滚动。干燥的路面与轮胎接触时,可以获得较高的摩擦系数。但路面积水以后,轮胎与路面的直接接触受到妨碍,水在这里起着润滑剂的作用,使摩擦系数减少。路面潮湿时,轮胎的接地面内只有一部分直接与路面接触,其余部分是通过水膜接触路面的。水膜介入的部分越大,摩擦系数越低。如果进一步提高车速,最终将导致轮胎与地面完全失去接触,轮胎便在路面的积水上面向前滑动。这种现象恰如滑水运动一样,卷入轮胎下面的水压力与轮胎的载荷相平衡,轮胎与路面完全失去接触,这就是"水膜滑溜现象"。如果"水膜滑溜现象"造成两侧轮胎受到地面摩擦力不同,高速行驶的车辆将失去平衡,极难驾驭。行车中为了使轮胎与地面能直接接触,必须排挤掉介入的水膜,这就必须加大局部压力,或减低轮胎运动速度,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把水从接地面内排出去。


  四、雨天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及管理对策


  通过分析我们发现雨水天气发生的交通事故,仍有一定的客观规律,在预防和管理上可以采取一些相应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掌握天气变化规律,建立积极的预警机制。雨水天气是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最直接的诱因之一,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上,用科学手段加强管理,是我们当前和今后必走的一条道路。建立科学的全方位的气象预警机制,首先应该侧重建立科学气象预警系统。针对高速公路特有的环境,气象信息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针对雨水天气监控,及时的与气象部门沟通,尽量多掌握天气情况,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随时掌握路面情况、及时获知路面信息,从而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要得到及时准确的路况信息,除了交警本身的巡逻采集外,要做到四个共享:一是做到与当地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获知当天及未来的天气情况;二是做到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利用其道路监控等设施及时获知路面信息;三是做到与路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获知路政巡逻部门所掌握的路况信息;四是做到与大型运输单位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获知长期经过管辖路段车辆所采集到的路况信息。在掌握准确的路况信息后,除了按照情况采取相应的预案外,还要通过高速公路入口、路面可变信息板、交通电台和广播等方式迅速将信息发布出去,提示驾乘人员采取使用灯光、限速或者就近驶离高速公路等安全措施,使广大的交通参与者了解到所要行驶道路的路况信息,做到心里有数,以便采取必要地应对措施。


  (三)利用科技力量实施监控,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我们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超速监控设施,依托各种科技装备,一方面加大测速强度,延长测速时间,最大限度的监控和抓拍超速违法车辆。另一方面采用流动设施和固定设施相互结合的办法,尽量扩大监控范围。在添置监控设施时要注意具体参数,一定要选择具有全天候监控、高速抓拍、远程控制等功能的高像素设施,避免"拍不到"和"拍到不能用"等问题发生。路面的执勤巡逻民警在巡逻过程中要加强对超速违法行为的监管,可以利用流动监控设施予以记录,或者通过喊话方式责令纠正,或者跟随进入收费站、服务区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纠正。必要时,各大队可以集中行动,采用主线测速,服务区纠正并处罚的方式严厉打击超速驾驶违法行为,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扩大影响范围,起到警示作用。


  (四)搞好危险路段整治,加大安全设施投入。近年来,我大队加强了对隐患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力度,实践证明,排查整治危险路段,对于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要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危险路段整治,坚决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将对重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协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列入整治范畴,明确整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治要求、完成时间。对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急弯、陡坡、积水危险路段,要跟进设警示标志等临时措施加强管控,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因道路条件而易发生追尾事故及其他交通事故的路段,应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增加必要的限速标志和振动警示带,使车辆能够极早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在易发生追尾事故的硬路肩内,增设路肩振动带和振动标线,以使侵入硬路肩的车辆产生振动和噪声来提示司机采取措施返回正常行车道。


   (五)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我们要彻底消除交通违法行为的隐患,最终的源头在于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这需要依靠强有力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目前,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只停留在出版面、写标语、搞活动上,看似宣传面很大,其实只不过是和群众打了个照面,一闪而过,实际效果并不是很好。我们的宣传工作应当深入到群众中去,只有和群众密切接触才能形成良好氛围,取得较好效果。当前,群众查询自己的驾驶证和车辆的违法状态的要求很迫切,我们可以以此为契机,进驻村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开设窗口,在开展违法查询业务的同时,提供事故处理咨询和交通安全讲堂服务,通过积极和群众交流,不断灌输交通安全思想,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遇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把交通安全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和群众打成一片,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正确的应急处置措施是我们事故预防的最后一道有效防线,我们应当在做好交通安全法规宣传的同时,做好正确的应急处置措施的宣传工作。我们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开辟专栏或者制作公益广告介绍安全行车常识,可以采用互动访谈、动画、漫画等活泼、形象的多种形式反复播出,提高驾驶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规范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雨天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已成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而人的意志有可能预防发生二次交通事故,避免出现新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高速公路车速快,交通繁忙,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比较常见,哪怕是一宗小事故、一个小路障,如果发现不及时或者处理不得当,就极易引发比初次交通事故损害更严重的二次交通事故。各大队都应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机制和预案,要在事故现场迅速摆放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连续设置移动警告标志和反光锥筒,并与中心现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分流、断道和现场施救,要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对需要采取封闭局部路段交通管制措施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增援警力,并实施有关社会联动和跨区域联动措施,向社会发布。


  总之,雨天事故的类型虽然多种多样,但仍以路面积水对行车安全产生影响为主要方面。在统计数据中引发雨天事故的原因还有很多,如疲劳驾驶、行人违法上高速、违法掉头等,这些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在任何气象条件下都可能发生,不是雨天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需要我们分类研究、分类解决。因此,只要有效的解决好行车速度、路面积水和应急处置措施三个方面的问题,就能有效减少和预防雨天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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