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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1-02-19    作者:许义娜律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财税法律部主任
许义娜律师   2011.2.18
【执业注册会计师   执业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200811开始,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为促进扶持高新技术发展,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了降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实行15%的的优惠税率。企业一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负担将大为减轻,税收利益极为显著。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如下: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比例不低于
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
6%
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
4%
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
②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7.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四项指标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从上述标准可以看出,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会计、税务、法律等专业的统一协调。特别是未能达准的企业、符合部分标准的企业,尤其需要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有意识地规范、设计企业经营活动,以期符合认定要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巨大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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