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上的辩护方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1-02-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辩护的方式,基本上分为指定辩护与选任辩护、强行辩护与任意辩护、律师辩护与非律师辩护、多数辩护与共同辩护、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撇外,还可以委托其他人为自己辩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许多国家还允许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独立选任辩护人。辩护人行使辩护权受法律保护。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1—2人作为辩护人。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