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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了犯罪,应该向谁报案、举报或者控告?
发布日期:2011-02-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机关在案件的管辖上有一些分工,但这并不影响接受公民的报案、举报和控告。就是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于公民前来报案、举报和控告的,都应该接受。如果有的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也应当先接受下来后,再移送到主管机关处理,并且同时还要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但需要紧急处理的,司法机关也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比如一个公民发现了一个正被司法机关通缉的贪污犯,报案到公安机关,虽然贪污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但是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这个贪污犯就会逃跑掉,所以公安机关应该采取紧急措施,先把他抓起来,然后移交给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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