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谁为当事人?
发布日期:2011-01-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文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院为当事人。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