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将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要求必须上户和办理驾驶证才能上路
成都市将电动三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要求必须上户和办理驾驶证才能上路
权威声音 三部门发“声” 组合拳严管电动三轮车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局了解到,该局发布通告,将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与畅通,加强对机动三轮车交通管理。在该通告中,交管部门首次明确表示机动三轮车包括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从这里可以看出,交管部门将电动三轮纳入了机动车的管理,未进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三轮车,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牌证,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而驾驶人也必须拥有相关驾照才能上路行驶。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的电动三轮车根本就没有进入产品公告目录,因此所有电动三轮车就都不能上户上路行驶,这也表示成都的道路将向这些电动三轮车说不!
除了交管部门的声音,昨日记者还获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联合发布了一个时效为5年的通告,要求任何生产企业、销售商家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标准的机动三轮车。违法生产的,由质监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给予罚款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销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权威解读 从生产销售驾驶等环节具体实施组合拳
据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大多数机动三轮车尤其是电动三轮车,都未参与机动车保险,一旦造成交通事故,不但会导致人员伤亡,同时也给事故处理及医疗赔偿造成极大困难。同时,多数机动三轮车在人员密集的交通要道违法停放和聚集,严重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也损害了文明城市形象。
那么,我市的这套严管组合拳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具体如何施行?昨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生产企业、销售商家、交管部门,以问答形式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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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标准机动三轮车 没收违法产品并处产品三倍以下罚款
问:机动三轮车生产企业必须遵守哪些相关规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生产机动三轮车(燃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的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机动三轮车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机动三轮车。
问:如有机动三轮车生产企业违反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对于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机动三轮车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不合格机动三轮车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问:对销售机动三轮车的商家如何进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通告执行后,一是要求全市所有商家自行整改,不得再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三轮车行为;二是整改期满后,全面进行清理,一经发现,将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从重处罚,没收违法销售的不合格三轮车,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三是经处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是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 一律扣留车辆罚款1000元
问:为什么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09)、《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等有关规定,所谓的“电动三轮车”属于三轮摩托车,依法属于机动车。
问:电动三轮车可否上户上牌?
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未进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牌证,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问:对于非法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将如何管理及处罚?
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对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依法给予1000元罚款;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给予1000元罚款直至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处罚。本报记者 周海波 摄影 杨永赤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