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登记
发布日期:2011-01-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买卖合同(契约)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价格评估报告或委托交易监理部门审价;
4、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原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6、单位回购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流程:
1、持材料到收件窗口领取申请确认表和过户审核表填表签字;
2、以标准价购买的房产转让需单位盖章;
3、机关办公区、学校教学区和重要机关、单位集中宿舍区的房产转让需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收件窗口交件,经业务人员审查合格出具预约看房通知单;
5、现场审查、审价;
6、收费窗口缴纳税费;
7、持税费发票到收件窗口领取业务受理单(领证凭证);
8、按规定时间持领证凭证和身份证到领证窗口领证。
注: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出具委托或公证委托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税费标准:
1、契税:个人购房按总价值的1.5%计收单位回购按总价值的3%计收,由买方缴纳
2、手续费:3元/平方米,由转让方承担;
3、登记费:80元/套,由买方缴纳。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的证件:
1、领证凭证(收件时出具的业务受理单);
2、产权人身份证原件;
3、代办的还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不能交易的房地产:
1、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2、权属有争议的;
3、已列入拆迁改造范围,产权转移已被冻结的;
4、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5、法律、法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库尔勒市房地产管理局:2011311、2011312
网 址://www.kelhouse.com.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