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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理论法学的考查特点与应试策略
发布日期:2011-01-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随着司法考试的成熟,理论法学的占分比例在逐年升高,考察的深度与广度也在逐年加大。这是因为司法考试最终的目的是要考查一个人综合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各部门法却局限在本部门法的框架之中,但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却需要法律人运用各部门法综合知识才能解决的。这个重任就落到了理论法学的肩上,因为理论法学是所有部门法学的基础学科。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也就是说它研究的是各个部门法学中最一般的东西。所以,我希望各位朋友学完法理学,不仅仅能够通过司法考试,更要培养起一种思维,是一种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逻辑性思维,以及将各个部门法的知识进行抽象、概括,最终达到融汇贯通的思维。因此司法考试越来越注重将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前沿发展以及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以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思维能力以及法治理念水平。

  法律史的考查内容共有两大部分,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关于中国法制史,我们可以以清末刑制改革为界把它分为古代部分和近代部分两个阶段,古代部分大家把握住历代法律思想的演进、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历代法典体例的发展变化、历代的民事和刑事制度的发展变化、历代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变化。关于外国法制史,主要考查罗马法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发展史,因此其考查的范围包括古罗马、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历史上以及现行的典型法律制度与法律理念。很多考生认为法律史用处不大,但其实法律史是要培养考生的一种法律的历史逻辑能力。现实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往往需要法律人通过对历史法律文件以及证据文本的逻辑判断,以理清一项法律制度的历史演变,以及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历史演变,并通过这种基础的工作,来对现行法律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作出正确的推理与判断。

  宪法学主要考查的是宪法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的现行宪政制度,每年考查的分值在20分左右。宪法的考查涉及到很多部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宪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选举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其涉及的法条数量并不亚于民法、刑法。因此司法考试对宪法的考查现状是法条繁杂而占分较少。但笔者通过仔细研究历年真题,发现对宪法学的考查基础理论部分占了近10分,剩下的10分基本上分布在几部重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中,而且考查的也是我国最重要的或热点政治制度。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伦理的主要内容是我国司法权的配置、运行机理,以及身处其中的各行法律人应当遵循的伦理道德,每年考查的分数是10分左右,基本考查的都是基本理论知识。

  通过对理论法学四学科的基本介绍,可以看出他们具有如下共同特点:

  1、 注重考查基本知识、重点法条

  2、 考查的标的是:考生的基本法学素养与法治理念

  3、 与社会现实问题、部门法前沿问题联系日益深入

  面对司法考试,面对理论法学,各位考生朋友应当如何准备应考呢?笔者结合自身多年学习法律与讲授司法考试的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1、观其大略、务其精纯

  据《三国志》记载,诸葛亮的读书方法是:统观其大略,必务其精纯。意思是:读一本书要首先把握该书的体例结构,弄清各个部分的联系,进而从微观上把握各个知识点。由此推而广之至理论法学,各位考生朋友应当首先从宏观上对其进行把握,弄清楚该科目都包括哪些内容,就像弄清楚一棵大树的主干;然后,再从微观上把各个知识点及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弄清楚,再通过做题训练自己从题干抽象知识点,进而将其在自己的头脑中定位的能力。笔者在多年授课的过程中,会以各学科体系图为基础,引导学员理清各知识点的逻辑关系。实践证明,这是一个非常有效地方法,不仅加深了学员对法律的理解,也提高了做题能力。

  2、高定位,踏实学

  每年在上基础课的时候,笔者都会要求学员把自己的考分标准定位于400分,而不要定位于360分。为什么呢?咱们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法乎其上而取其中,法乎其中而取其下,意思是:目标定的高远,也许只能达到一半;而目标定到一半,则很可能达到一个比较低的目标。所以将目标定位于360分的,很有可能通不过,而将目标定位于400分的,即便是考得不好,也基本能通过考试。所以希望各为考生朋友给自己定一个较高的目标,然后以此目标踏踏实实的学习。

  3、心静如水

  孔子说:主一无适便是敬。意思是:在一段时间内只做一件事,其他的事情都要为此让路。司法考试是各位朋友人生中重要的一考,所以各位考生朋友即便是有很多的事务,也要暂时放下,因为只有懂得放弃的人,才会有所收获。

  在复习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各位考生朋友会遇到各种培训资料,听到各种消息,给为考生朋友在此时需要心静如水,大家在选好一本好的教材后就以该教材为准,不要再去整体的看其他教材和资料,其他资料的作用仅仅只能定位于补充你手头教材的知识点。

  4、关于理论法学的学习

  以上谈了一下司法考试复习中需要遵循的原则,现在谈一下理论法学的复习方法。如上所言,理论法学注重的是思维与理念,所以给位朋友不能首先复习理论法学,而应当首先复习各个部门法学,在对各部门法学有了相对深入的理解以后,再通过学习理论法学,加深理解各部门法知识所反映出的法理。另外对于法律史与司法制度这种占分比例较小的学科,笔者的建议是每天用零碎时间学习,而不要用完整时间,但是必须每天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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