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1-01-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宝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条件或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