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著名离婚律师袁朝阳在线咨询(75):无效婚姻形成的原因有那些?无效婚姻就是指那些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只要违背结婚实质要件或结婚的形式要件中任何一条,均构成无效婚姻:
1、结婚实质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2、结婚的形式要件中任何一条,均形成无效婚姻。
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我国《婚姻法》均做了明确规定,具体说来,无效婚姻的成因包括:1、缺乏当事人合意,违背当事人意愿,破坏“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的;2、未达法定婚龄的;3、违背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而重婚的;4、违背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的禁止条件的:(1)禁止近血亲结婚,(2)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5、有生理缺陷,无性功能的;6、缺乏婚姻的形式要件,未履行法定婚姻程序的。
洛阳离婚律师袁朝阳业务范围 ::
一、离婚诉讼案件代理
二、涉外离婚案件代理
三、离婚子女抚养纠纷
四、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五、协议离婚居间谈判
六、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诉状、起草
七、专业调查取证:夫妻共有财产调查、婚外情证据调查
八、家庭析产案件代理
九、重婚刑事案件代理
十、律师遗嘱见证、婚前财产见证、婚内财产约定见证
十一、代理遗产继承案件 、涉外遗产继承案件
十二、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及遗产监管;
十三、代理涉外判决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