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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先行拘留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1-01-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生哪些情况的,可以对嫌疑人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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