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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标法律事务中的“同一种商品”?
发布日期:2010-12-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是否为同一种商品是按商品的功能、用途、性能、原料等的相同程度来进行判断的。名称相同或者名称虽然不同,但所指的商品相同的是同一种商品。商品的原料、外观虽然不同,但其功能、用途在本质上相同的,也视为同一种商品。因此,商标法律事务中的同一种商品与日常生活中的“相同商品”不是同一概念。在通常的观念中,纯平显示器和液晶显示器不是相同商品,但在商标法律事务中,两者属于同一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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