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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续展有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10-12-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直至有效期满后六个月,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即可提出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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