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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予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发布日期:2010-12-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尚未被该专利代理机构解聘并未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的;
  3、领取专利代理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代理机构的;
  4、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5、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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