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资深专职律师,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成忠律师整理。联系电话:13486080025 网址://www.nb48.com 浙价服[2003]1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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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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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担任法律顾问 |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 ||||
2 |
办理一审刑事案件 |
1)侦察阶段:1600元/件;起诉阶段:1600元/件; 审判阶段:2500元/件;每阶段上浮20%,下浮不限。 (2)为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收费按前款标准执行。 | ||||
3 |
办理民事(经济)案件、仲裁案件 |
手续费:1000元/件 | ||||
标 的 费 |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
只收手续费,标的费免收 | ||||
1万元—10万元部分 |
3% |
上下浮20% | ||||
10万元—50万元部分 |
2% |
上下浮20% | ||||
50万元—100万元部分 |
1.5% |
上下浮20% | ||||
100万元以上 |
0.5% |
上下浮20% | ||||
4 |
代理行政案件 |
(1)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00元/件,上浮20%,下浮不限; (2)办理一审行政案件2500元/件,上浮20%,下浮不限; (3)有财产争议标的按民事(经济)案件规定比例收费。 | ||||
5 |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
按不超过一般性案件服务收费标准的5倍幅度内与委托人确定具体标准。 | ||||
6 |
代理二审案件 |
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同一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一、二审代理人(辩护人)的,二审收费标准按不高于一般服务收费标准的70%的幅度内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