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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0-12-22    作者:成忠律师
宁波资深专职律师,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成忠律师整理。联系电话:13486080025 网址://www.nb48.com


浙价服
[2003]198  
 
 
编号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1
担任法律顾问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
办理一审刑事案件
1)侦察阶段:1600/;起诉阶段:1600/;
审判阶段:2500/;每阶段上浮20%,下浮不限。
2)为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收费按前款标准执行。 
3
办理民事(经济)案件、仲裁案件
手续费:1000/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只收手续费,标的费免收
1万元—10万元部分
3%
上下浮20% 
10万元—50万元部分
2% 
上下浮20%
50万元—100万元部分 
1.5% 
上下浮20%
100万元以上  
0.5%
上下浮20%
4
代理行政案件
1)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00/件,上浮20%,下浮不限;
2)办理一审行政案件2500/件,上浮20%,下浮不限;
3)有财产争议标的按民事(经济)案件规定比例收费。
5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按不超过一般性案件服务收费标准的5倍幅度内与委托人确定具体标准。
6
代理二审案件 
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同一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一、二审代理人(辩护人)的,二审收费标准按不高于一般服务收费标准的70%的幅度内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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