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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企业承揽装修业务的同时提供装修材料和室内家具等,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0-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情况,该企业应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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