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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是如何定义的?
发布日期:2010-12-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受雇应取得的工资、薪金,应由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凡由于该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本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中部分或全部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对该部分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据实汇集申报有关资料,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对其雇员所取得的由境外总机构或者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也应比照此规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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