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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按双职工分得房子,现在该怎样分配
发布日期:2010-12-11    作者:王学海律师
网友红博问:当初分房子时,我和父亲同一单位按双职工分得房子,现在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父母有我和姐姐、哥哥共三个孩子。父母去世时都没留遗嘱。目前我已调出原单位,我和父母住在一起的时间最长,请问这房产该怎样分配?
  王学海律师答复:
1、如在房改时由你父亲购买了单位的房子,其产权应当是你父亲的(如购房当时你母亲在世,则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没有遗嘱,适用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
2、“和父亲同一单位按双职工分得房子”,应当是当年租用单位公房时,你和你父亲一起享受了单位的福利待遇。
3、你父亲在购买该房产时,占用了你的福利待遇份额,所以你可以适当多分。至于你所说目前已调出原单位,则对此没有影响。
4、你所说“和父母在一起住的时间最长”,不是多分房产的理由。如若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是可多分遗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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