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农用运输车(指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三个车轮的农用运输车辆)属于“农机”,应按有关“农机”的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根据上述文件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的规定,从事批发、零售农用三轮的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待遇;而对生产销售农用三轮的企业,则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