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劳务发生地在境外,支付地在境内,是否缴纳营业税?
发布日期:2010-1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因此,企业发生地在境外劳务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相关法律知识
»
提供应税劳务营业税征收(北京)
»
外资房地产企业税前扣除支付境外代、包销企业的劳务费用审批(深圳)
»
外派劳务人员境外生病谁应支付医疗费
»
外派劳务人员境外生病谁应支付医疗费
»
个人出卖房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
个人出卖房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
劳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扣留一部分,作为劳务派遣单位介绍工作的中介费是否合法?
»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
企业股权转让是否需缴纳营业税?
»
商场向供货方收取的进场费、上架费及返还收入等应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