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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10-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申请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扶持资金资助,可进入中关村科技园区网:www.zgc.gov.cn留学人员创业栏目,下载“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验资报告  (或银行入资凭证)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企业章程★

(5)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

(6)专利证书

(7)获奖证书

(8)留学人员身份证明    (护照)★

(9)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证明(证书)★

10)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1)“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征信报告”★

注:带★的为申报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将上述材料备齐,提交至“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管理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690408  82691716    

申请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点应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区范围内;

    2)企业法人代表应为归国留学人员。 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其团队应在国外具有良好的留学背景、在本专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备一定的企业工作和管理经验;

3)申请创业企业扶持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应为留学人员近期(一年之内)归国创办的。且企业成立时间不超6个月,留学人员(团队)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资助资金;

4)申请创业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内应有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资产;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出资人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现金部分出资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

5)推荐单位应为各园区管委会、孵化机构、大学教授或本领域知名人士。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应签署明确推荐意见,推荐人须签字,推荐单位应加盖公章。

6 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征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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