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设立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
为 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发挥专业化经营优势,推动小企业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鼓励各银行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 构,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特点,建立健全独立核算机制、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专门的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以及 违约信息通报机制,提高风险容忍度,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二、主要从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一)成立由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区人民政府组成的联合工作组。
(二)联合工作组发布了《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设立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
三、都有哪些具体支持措施?
(一)北京银监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开展科技金融业务实行差别化的监管,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效突出的银行提出在中关村试行创新业务、增设分支机构和其他信贷服务机构的,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
(二)中关村管委会支持各专营机构在中关村开展创新业务试点,搭建担保融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等专项工作的融资通道,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对银行和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贴,提高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的风险覆盖能力。
(三) 海淀区政府对专营机构给予专项政策支持。
1. 购(建、租)房补贴
专营机构购置或自建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用房的,享受每平米1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贴。独立法人、北京分行(分公司)或相当于北京分行(分公司)级别的专营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其他专营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专营机构租用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办公用房的,享受3年租金补贴。第一年补贴租金的50%,第二年补贴30%,第三年补贴10%。独立法人、北京分行(分公司)或相当于北京分行(分公司)级别的专营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其他专营机构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享受本条规定政策的专营机构,应当在海淀区办理工商登记并纳税。
2. 风险拨备补贴
对专营机构按照《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提取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非担保公司担保信贷业务一般准备的50%进行补贴。单一专营机构每年的本项补贴上限为人民币500万元。
3. 业务增量补贴
专营机构每增加一个之前没有信贷业务记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客户,其首笔业务一般准备的50%由区财政补贴,补贴上限为人民币5万元。单一专营机构每年的本项补贴总额上限为人民币300万元。
(四)联合工作组将加强中关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培养和聚集优秀的科技金融人才、支持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在示范区核心区开展业务,促进信用良好的科技企业与银行的对接,减少银行与科技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