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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证券业的从业人员和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人员是否可以持有股票和进行股票的买卖交易?
发布日期:2010-1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可否持有和买卖股票的问题,各国有不同的做法和规定。有些国家允许证券业的从业人员可以持有股票及进行股票的交易,但规定这些人员在买卖股票时,应当将各次交易成交的情况予以申报,以使其他投资者进行监督。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在我国目前情况下,证券业的从业人员和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人员是不得持有和买卖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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