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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是免征增值税的企业,免收的那一部分增值税做账时应该怎么做?
发布日期:2010-1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财政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字[1995]6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第三条规定,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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