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如何办理房产证?
发布日期:2010-1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的所有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而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的所有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办理房产证便成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一、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二、单位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持: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三、如果是二次交易,买卖双方需持:
  1、房产证;
  2、建设部监制的、统一的买卖契约4份;
  3、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如果单位参与交易,还应提交买卖双方单位介绍信,并在其中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与复印件。若买方是集体单位、有限公司、三资合资企业的,还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