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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机构合并的,资质等级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0-10-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房地产估价机构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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