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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与夫妻离婚(二 )
发布日期:2010-10-28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家庭暴力与夫妻离婚(二 )

      前文已将家庭暴力的概况及对夫妻离婚的影响作了一简要的述说,而实际上家庭暴力的不仅仅体现在身体暴力、性暴力和精神暴力上,还体现在经济控制上。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 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一旦离婚,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尤其是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生活很快就会陷入贫困化。这样一般处于弱势的离婚妇女在离婚后的短时间内很难恢复工作和学习的能力,找回自信、独立性和自主决策的能力,当然更难以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但法院一旦认定家庭暴力,通常会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方面给予考虑,进而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但前提是通常处于弱势的妇女因家庭暴力而导致双方权力失衡而难以清楚配偶的财产状况,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律师介入对其配偶的财产详细调查来保证离婚妇女的合法权益,具体说来,须从如下方面调查理解配偶的财产状况:
  首先,平常注意收集对方的各种证件、凭证材料并保存好复印件,包括对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工资单、保险存单等。这样代理律师就可以凭借调查介绍信查询相关财产信息,对于律师无法调取的信息,就可以凭借离婚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申请法院调取。
  其次,对银行存款的调查。为防止对方转移存款,所以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提起离婚诉讼时就须提供对方的银行存折及银行卡复印件,或者对方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银行存款取款凭证等。这样就可以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
  再次,房产信息查询。夫妻离婚过程中,有的可能知道对方的房产信息,有的可能完全不清楚对方到底有几套房子;这种情况下,最好能够提供对方房产所在小区及单元房间号的信息,至少能够提供所在小区的信息,这样律师可以凭借对方的身份证复印机及律师介绍信找物业公司查询,查询到具体位置后,再向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产权登记情况。
  最后,对工资报酬、保险及股权信息的查询。对于工资,最好能够提供对方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工资条之类以作为日后对方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因财产保险中,已缴纳的保险费及已获得的保险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故须留意并保存或复印对方的保险费收据、保险合同、保单凭证等信息。
  公司股权信息的查询,由律师凭借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直接到工商局查询即可。但为防止对方恶意转让公司股权,最好委托律师申请法院对对方的股权进行保全。
  笔者对因遭受家庭暴力而至离婚的受害人尤其是妇女作出如上的提醒,以帮助受害人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得到合理的补偿,更以助于受害妇女离婚后的生存与发展。
            (苏州臧其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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