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0-10-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试行)》第八条规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确定与公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择优委托承担评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⑵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拟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测算技术方案,并报委托方审定。技术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思路、测算方法、工作程序、样本采集、各种数据的处理方法及承担测算工作的技术力量等。
⑶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及审定后的技术方案进行测算,并按规定要求提交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估价报告。
⑷委托方组织有关部门、估价专家对估价报告进行论证。对估价报告进行论证时,评估机构应提交估价报告形成的背景材料、说明、各种数据结果的详细计算过程等有关依据材料。
⑸根据论证通过的估价报告,拟定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公布方案。
⑹对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公布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同时将公布结果报上一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何计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价格?
南昌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两大类。
⑴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由区位价格、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和楼层差价三方面构成。计算公式如下:
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区位价格+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1-已使用年数÷耐用年限)+楼层差价。
⑵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由区位价格乘以环境调整系数、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宽深比调整系数、临街状况调整系数和楼层调整系数等相关调整系数之积加上房屋重置成新价格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区位价格×环境调整系数×房屋原用途调整系数×宽深比调整系数×临街状况调整系数×楼层调整系数+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1-已使用年数÷耐用年限)。
基准价格的适用范围
《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适用于在本市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具有合法《房产证》的被拆迁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农房)、违章建筑及附属物不在其列。
什么是房屋成新和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房屋成新是指被拆迁房屋拆迁时为几成新,也就是房屋折旧率。
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是房屋重置价格乘以折旧率。
房屋重置成新价格=房屋重置价格×(1-已使用年数÷耐用年限)。
区位价格是否是补偿价格?
区位价格是根据各个不同区位的被拆迁房屋,在估价时点状态下,包含土地价格在内的区位补偿价格。它是被拆迁房屋在估价时点状态下,一个区位的综合平均价格。
区位价格不等于补偿价格,区位价格只是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报7月21日3版已发布区位参考价格)
各类房屋重置价格是多少?
房屋重置价格,仅指房屋单方工程土建造价加上水、电费安装费用。
南昌市的各类结构房屋重置价格以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房管局2003年9月30日公布的为准。(后附表)
基准价格中包括特殊用房吗?
南昌市拆迁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中不包含工业、仓储用房及其它特殊用房(如码头、加油站等),这些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另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