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登记
发布日期:2010-10-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申办条件(办理须知)
在《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
办理程序
1、5个工作日;
2、由建设局办事大厅( )窗口收验材料;
3、核验材料后符合要求的在《广东省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加注新的有效期。
提交材料
1、《东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申报表》(一式两份);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法律依据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
相关法律知识
»
无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吗?
»
如何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购房人如何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许可证
»
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关事项
»
开发商如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
»
怎样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