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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同胞在内地设立个体户,其有关税收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0-10-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目前,根据“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简称CEPA)的规定,允许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餐饮业、理发、美容、沐浴、日用品修理业务。按照有关地方税法律的规定,从事不同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税收种类不同。经营零售业和日用品修理,所涉及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经营餐饮业、理发、美容、沐浴等行业,除上述有关税种(不需缴纳增值税)以外,还需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查账征收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详见本书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体工商户,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操作上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核定应纳税额和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依率征收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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