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如何行使撤销权?
发布日期:2010-10-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力。撤销权通常由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的行使,不一定必须通过诉讼方式。如果撤销权人主动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撤销合同如果对撤销合同有异议,则必须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裁决。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