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
发布日期:2010-10-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在应当先履行的—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时,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的权利。它属于延期抗辩权,只能使对方的请求权延期,不能消灭对方的请求权。当对方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双务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履行的先后顺序,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之前,后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其履行合同的请求,并且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不全面或者不适当时,例如部分履行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后履行一方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