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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不能收养中国孤儿
发布日期:2010-10-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政府去年底修改收养法,对收养中国孤儿的家庭提出严格的条件要求,收养人的年龄、婚姻状况、性取向、健康,甚至体重,均有严格限制。新例将在今年5月正式施行。

  根据新法例,收养家庭除了要结婚超过2年,父母的年龄也必须介乎30岁至50岁之间;有离婚纪录者,新的婚姻必须已持续5年以上才能申请收养;换句话说,未婚人士将被排除在收养人之外。此外,痴肥、肢体残障、颜面受损、或是正在服用抗忧郁或抗焦虑药物者,都被认为不适合收养。

  渥太华的儿童收养机构Children's Bridge担心,新规定将令部分加拿大家庭失去收养中国儿童的机会,其他人要收养中国儿童也会愈来愈困难。

  收养了2名中国儿童的加国公民达菲(Eamon S. Duffy)相信,中国政府是为了孩子的幸福,才作出这样的限制,而这也是中国政府的责任;毕竟对于中国政府来说,他们是为孩子找适当的收养家庭,而不是为家庭找可以收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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