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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从业人员到哪里领取工伤保险?
发布日期:2010-09-27    作者:110网律师
 外来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到相关保险公司申请领取工伤保险金,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
、工伤保险凭证;
2
、外来从业人员就业凭证、身份证明;
3
、《工伤认定书》,有致残等级的,还应提供《鉴定结论书》;
4
、抢救治疗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凭证和相关证明;
5
、因工死亡的,应提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供养关系证明;
6
、下落不明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7
、其他相关材料。相关保险公司对工伤人员或者其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其中由用人单位垫付的费用支付给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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