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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调解的“冷”、“热”处理法
发布日期:2010-09-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冷”与“热”本是淬火工艺中的两个术语。调解错综复杂的离婚纠纷也如同淬火工艺,存在“冷”、“热”的处理。因离婚纠纷产生的原因不同,当事人性格各异,以及家庭、社会等各种复杂因素。调解离婚纠纷,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久拖不决。把握离婚案件当事人感情“温度”,掌握时机,因人因性而选择“冷”、“热”处理,有助于离婚案件的调解成功。
“冷”处理法,即是对那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只是为某种原因,一方或双方失去理智,感情一时冲动起诉到法院,赌气闹离婚的情况。对这类案件,通过“冷”处理,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的时间冷静下来,让他们双方理性地对等婚姻大事。具体做法是:首先制止双方过激的言行,设法冷却其怒火,防止矛盾激化;其次弄清当事人闹离婚的原因,分清是非,宣传法律知识,针对性地进行批评教育,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草率闹离婚的危害性;其三,从当事人闹离婚的问题入手,帮他们“消气”“降温”,使他们慢慢“冷却”下来;其四,在当事人“冷却”下来的时间里,动用双方当事人父母、子女及其他人的力量,对双方进行劝说,分头做疏导工作,帮他们分析离异与和好的利弊,使其自愿放弃离婚要求;其五,在双方有和好的愿望下,抓紧时间给“冷却”的夫妻感情“升温”,帮其愈合感情破裂的伤口,促使其重归于好。

“热”处理法,就是对那些有一定感情的夫妻,因两地分居、缺乏沟通交流及感情疏远冷淡等原因而起诉离婚,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情况,通过“加温”帮助恢复感情,使其“破镜重圆”。具体做法有:1、讲责任。摆清双方当事人对家庭应尽的责任,分析造成离婚的原因及是非,督促双方履行家庭义务,促使有过错的一方或双方知错改错,消除导致离婚的根源;2、讲事实。正确引导当事人面对现实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话,沟通交流,求同存异,取得共识,面对分歧,共同克服困难;3、讲感情。一方面帮当事人回想婚前热恋和婚后恩爱的感情,使其“重温旧梦”;另一方面介绍闹离婚或分居期间双方的痛苦心情及给子女带来的“灾难”,或不愿离婚一方对对方的眷恋和思念之情,以此“加热”他们冷却的感情,促使夫妻感情伤口的愈合和情感融洽。4、讲后果。主要讲能和好的夫妻关系因草率的离异将造成的后果,或者毫无和好希望的婚姻而一方既不离又不和,以“死拖”的办法报复对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指出感情未完全破裂而能重新和好或“名存实亡”婚姻关系离异的幸福前景。诱导当事人衡量利弊,理智决断,依法处事。

离婚纠纷案件关系到家庭的完整,子女的成长,不同原因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件都有其特点,在运用“冷”“热”处理法时,不能生搬硬套,应找准矛盾焦点,准确掌握夫妻感情破裂程度,因人因事而调,尽力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刘学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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