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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而起诉的,仲裁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布日期:2010-09-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1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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