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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出生的胎儿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护?
发布日期:2010-09-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我国民法没有明确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在继承法领域却有明确规定保护胎儿的继承利益。《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可见,虽然开始继承时胎儿还没有出生,但是,法律还是规定应当保留胎儿的一定继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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