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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年龄领取结婚证无效
发布日期:2010-09-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对于无效婚姻,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有权主动宣传该婚姻无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二)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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