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一内容很多,很杂,知识点要求细为考察综指,而且卷一是司法考试的第一场,答题效果会直接影响后面几卷的答题心情。所以对司法考试卷一的复习方法进行了汇总,供考生们参考。
司法考试卷一的复习要把握三个方面:
第一, 要做适当的练习。
刚开始也说了,现在市场上供大家选择的复习材料很多。怎么来练习呢?最好结合自己复习的进度同步训练。当你把整个复习过程,完成一遍以后,觉得自己有把握了,可以把去年或前年的考试真题拿过来,按照一种实战的状态,按照严格的考试要求,分别拿出两天时间把卷一、卷二、卷三、卷四认真做做,看看自己能够得多少分。做完以后不仅要看分数,而且要认真仔细分析,自己在做题的过程中,哪些是有绝对把握的,哪些没有把握,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问题?以后怎么办?这样的话,在复习过程中,才能够实现复习和提高做题准确率,两者之间互相促进的作用。所以能够做到这三个方面,整体线索清晰,具体知识点精确记忆,适当的练习,一般来说,通过司法考试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第二, 具体知识点要精确记忆。
我们说说法制史,依国别分为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依考核对象分为制度史和思想史。这部分内容因为知识点比较密集,考生要加强记忆。在中国法制史中,近代部分尤其是清末改制部分,需要考生多加注意。外国法制史中,两大法系的区别和发展需要考生加以关注。
第三, 把法学各种学科的基本线索要弄清楚。
我们说法学,它作为独立社会其他学科的人文社会科学,有自己的一套逻辑结构和语言系统,法学每个学科有自己的线索。比如法理学来说,法理学围绕四个问题展开,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法,第二个问题法经过一个怎样产生、发展和变化过程。第三个问题,法的目的是什么。第四个问题,为了实现法的目的,它应当如何运作。这四个基本问题就是法理学所谈的主要问题,也是法理学的核心线索。我们把这四个问题进行层层分解,我们就可以把具体的考点串联起来。比如什么是法?我们可以把它分解成两个问题,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以及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定义。司法考试从某种意义说来说考两个方面的东西,第一个是观念性的东西,第二是考概念性的东西。观念性的东西是考查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认识和非马克思主义之间的差别。这个一般占到考试客观方面命题近一半的比例,概念性的东西也会占到近一半的比例。
总而言之,司法考试卷一内容多、知识点细,考生在复习时应该从这一卷开始入手,这几个科目的复习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后面科目的复习。同时,在考试时,对第一卷的答题效果,也直接影响了后面几卷的考试。所以,望考生依据这些复习建议,好好复习司法考试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