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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及建议
发布日期:2010-0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随着我国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高,但伴随而来的诸多不良社会因素也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极大影响。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恶性案件不断增多,并由过去单一型暴力犯罪向混合型暴力犯罪发展,团伙犯罪突出。青少年犯罪当中,未成年人犯罪占相当比重,并呈现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是一项具有现实和深远的重大战略意义的大事。现将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进行分析。
一、社会原因

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尤其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尖锐突出,不和谐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等不良风气蔓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成为社会公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滋长侵蚀着人的机体,腐化着人的灵魂,而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及心理发育尚不健全,特别容易受到这种不良风气的侵害。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它在给人类带来快捷、便利的技术信息的同时,也在传播着腐朽没落的文化和有害信息,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而一些文化娱乐场所如网吧、游戏厅、歌舞厅良莠不齐,藏污纳垢,有的为招揽生意,牟取暴利,大肆宣扬色情、暴力、赌博、毒品;而各种不健康的出版物、影视作品则充斥整个市场,使未成年人极易接触、模仿。不良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日益加剧。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人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举止言行和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家庭教育的不完善和教育方法的失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的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翻开所有少年犯的案卷,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大多数未成年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均存在误区。

家庭经济贫困,部分未成年人辍学。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90%以上,农村和城镇下岗职工家庭收入普遍较低,几乎只够维系全家人温饱和少量的未成年人教育的开支。以某一县级市为例,现在就读高中除正取生外均要缴纳择校费,多则二万余元,少则8000元左右,加上生活费等,一名高中学生一年的费用在万元以上。这对农村和城镇下岗职工家庭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笔较大的开支。为此,不少家庭做出了望而却步的选择。在我们调查的35名未成年人犯罪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有27名,占80%且绝大多数系家庭经济等原因而辍学等;教育方法简单,家庭暴力现象时有发生。从调查看,现在农村未成年人父母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父母不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对子女或是放任自流,或是娇生惯养,或是简单粗暴,这种放纵和高压,使孩子的心理形成畸形,根本起不到教育和引导作用。

三、学校原因

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在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负有最为重大的责任。而目前学校管理中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教育导向错误,学校教育中重智轻德现象还较为普遍。最近几年虽然提出了素质教育的口号,但这是一种断层的教育概念,它和后面更高阶段的教育目标是不衔接的。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没有真正改变的情况下,从教师、家长到学生,没有一方会接受所谓的素质教育。二是部分教师教育观念落后,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一些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的人格,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降低了教育的效果;在这种缺位教育的环境下,未成年人未能得到良好的身心辅导,其生理、心理健康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旦处于诱发环境中,极易酿成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法制教育不健全。很少有学校制定专门计划来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也少见,有的虽开展一定活动但流于形式,校外恶势力趁机渗入校园,发展、拉拢或胁迫敲诈学生,加剧校园的暴力活动和治安环境的复杂化,诱发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把未成年人进一步推向违法犯罪的泥坑。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

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可建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举办“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树立良好的品行,走出教育子女的误区。作为父母,应该为子女营造一个宽松健康的环境,注意言传身教,为子女起好表率作用。同时,要掌握科学的教育子女方法,要注重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培养,使孩子学会遵守规则和秩序,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培养健康的心理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之本。注重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先从家庭抓起,从父母抓起,而家庭教育的核心在父母,父母自身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家庭教育的成败,而家庭教育的成败又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成长和未来。首先,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是子女人生道路上的引路人和领航灯,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有重大影响,因此,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努力提升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率先垂范,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举止端庄,行为得体;其次,父母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创造轻松的家庭气氛,构建和谐的家庭环境,讲民主讲文明,让未成年人从小感受来自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做人的尊严,人与人的平等;再次,父母应进行角色转换,学会换位思考,了解子女性格特点及兴趣爱好,以子女最大利益原则作为其健康成长的出发点和归宿,不越俎代疱,包揽一切;最后,父母对有不良行为甚至受过刑事处罚的子女,不溺爱、不放纵、不打骂、不虐待、不抛弃,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循循善诱,因势利导。因此,家庭教育是关键,它能将教育和日常生活融为一体,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对子女的思想、情感具有强烈的感染性和权威性,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火墙”。俗话说,“一个合格的母亲胜过一百个优秀的教师,一个合格的父亲胜过一百个优秀的校长”,因此,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尽到监护责任,对子女进行科学管理和教育。 

2、加强学校教育。

人的一生有近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学校度过,教育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一个人的成材与否,因此,学校教育对人的一生有重大影响。目前,部分学校定位不准,突出表现在只重视智力教育,忽视全面发展,只及一点,不及其余,忘记了学校教育的根本目的和宗旨,偏离了学校教育的方向和轨道,因此,应采取有力措施,正本清源,建议修改和完善教育考核制度,废除将学习成绩的高低作为评判学生表现的唯一标准,废除将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评价学校教育水平和教师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注重素质教育、政治思想教育、道德伦理教育以及荣辱观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通过法制教育,强化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因此,学校应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对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如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聘任专职或兼职教师或校外法律辅导员从事法制教育,对“双差生”进行特殊教育、重点教育,帮助其矫正心理障碍,发现其特长和亮点,增加其成就感、荣誉感,对失足少年要帮助其认识缺点错误,树立自信心,不岐视,不冷遇,切莫让失足少年再失学的悲剧重演。

3、社会应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应有的责任。

首先,应加大净化社会环境的力度,将“黄赌毒”最大限度地予以清除,对网吧、游戏机室进行严格的监管,杜绝未成年人染指其中,受到污染。其次,应努力提供就业机会,使闲散于社会中的未成年人(这里当然指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安置。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对于低学历的未成年人来讲更是不容乐观。尽管有一部分未成年人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屑于一般的社会简单劳动,但客观地看到,并不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就业的机会,哪怕是从事简单社会劳动的机会。应当说,还是有不少的未成年人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养活自己、维护家庭的。只要社会多提供一些就业机会,让这部分过早走出学校大门,失去社会约束的人重新受到约束,看到生活的希望,树立生活的信心,那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逐年上升的势头一定能得到有效地遏制。

4、大力宣传法制教育。

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个基本法律。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改变家长的育子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社会各部门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责,以及不履行这些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对预防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未成年人犯罪以盗、抢案居多,犯罪手段从语言威胁发展到暴力殴打甚至持刀伤人。冲动,不计后果,在众多犯罪中居突出地位。这暴露了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时,我们的教育内容还迫切需要改革。应将法制教育作为专门的课程,制定教学大纲,编写教材,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法制教育。要推行从政法机关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做法,协助学校加强法制教育。对流失社会的辍学生、双差生,要在了解和掌握辍学原因的基础上,主动配合学生家长有针对性的做好规劝工作,动员和帮助他们重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后进学生,学校要建立帮教制度,落实帮教措施,在思想上进行诱导,情绪上进行疏导,学习上进行辅导,行为上进行督导,有力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总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青少年是否能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是否后继有人,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大计。青少年是否能健康成长,关键在教育。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有的未成年人之所以犯罪,是多方面的原因和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的办法也只有采取综合治理。全党全社会要形成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都来做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真正形成全党抓教育,全民齐参与的局面,减少未成年犯罪这项工作是能够做好的。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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