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政策解答
发布日期:2010-0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问:2010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方式和时间?
答: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现场确认前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现场确认阶段不再补报。报名须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sfks.bjsf.gov.cn)进行信息填报,网上缴费,然后按预约时间到北京市司法局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10:00-6月26日10:00. 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7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
问:现场确认地点是哪里?
答:现场确认地点为北京市司法局一楼大厅(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乘车路线:乘地铁、城铁西直门站下车;乘公交车392、490、562、618、650、693、21、800、939路西直门南站下车,北京市青年宫北100米,红绿灯往东 ,国英大厦对面。
问:在京报名参加考试,成绩通过后可否转往外省市申请资格及领取证书?
答:不可以,在京报名参加考试,成绩通过后必须本人在京申请资格、领取证书。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分数线的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资格及领取证书。
问:选择考点组的程序是什么?
答:(1)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2010年7月21日公布今年考点分组情况及选择考点组的具体时间。请考生登录网站查阅。(2)报名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期限,通过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主证上的报名序号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sfks.bjsf.gov.cn),依据先到先选的原则选择考点组。(3)每位报名人员仅可选择一次,选择后不能更改。(4)逾期未选者,系统将为其随机分配。
问:报名人员是否可以挑选考点?
答:为方便应试人员,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今年将试行应试人员在网上就近选择考点的办法,即将全部考点划分为若干组,每组包含若干个相互间地理位置较近的考点,报名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居住地就近选择一个考点组,但不能选择组中的具体考点。
问:今年北京市的准考证实行主、副证吗?
答:今年北京市实行主、副证。报名人员经现场审核,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领取准考证主证。2010年8月10日起可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sfks.bjsf.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证。应试人员同时持准考证主证、副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方可进入考场。
问: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已成功后,发现有些信息填错,应如何处理?
答:场确认时,到信息修改处由工作人员修改。
问:能否在京和外省市同时报名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
答: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报名地报名考试,因两地报名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问:毕业证书与身份证所载信息不一致应怎么办?
答:学校或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问:毕业证书遗失应如何报名?
答:原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并持补办的毕业证明报名。
问:报名人员的身份证遗失、过期怎么办?
答:遗失、过期应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或换发新证。补办或换发新证期间可持临时身份证报名。
问:护照、户籍证明、驾驶证等证件能替代身份证报名吗?
答:不可以,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问:现役军人能否在京报名?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2002]政办字第5号文件规定,驻北京地区的军队现役人员,在京报名、考试更为便利的,持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可在京报名考试。
问: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人员如何报名?放宽地方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答: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在北京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可以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也可以选择放弃享受放宽地方政策。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所示户籍地应当与确认单(报名表)中的户籍地一致;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的人员或未能提交放宽地方居民户口簿(打印版)的,均按放弃放宽地方政策对待。户籍属于放宽学历条件地方,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可以申请授予B类证书;户籍属于放宽学历条件地方,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或本科及以上,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可以申请授予C类证书;B类、C类证书只适用于放宽地方。
问:网上报名是否必须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答:是。报名人员所填写的通讯地址是寄送成绩单的依据,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报名人员因地址填写不详或有误而无法收到成绩单。联系电话是司法考试办公室与报名人员及时取得联系的重要方式,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网上填报后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可在成绩发布前随时修改。
问: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如何进行学历信息的填报?
答:(1)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在网上报名时学历须选择“本科在读”。(2)2010年7月毕业,现场确认时可以提交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自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毕业证编号须选择“未取得”。待现场确认时,凭已领取的毕业证书,由工作人员现场修改。(3)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但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可以提交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电大等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毕业证编号须选择“未取得”。
问:持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如何报名?
答:(1)现役军人可持部队院校毕业证书报名,但须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现已转业复员的,须提交转业证、复员证等证明。(2)部队地方生报名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证明其学历属于国民教育序列。
问: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如何报名?
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问: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的人员能否报名?
答:对于助学贷款尚未还清、毕业证书暂扣的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所在院校证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并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问: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电大等2010年应届毕业生能否报名?
答:应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到现场确认,并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问: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但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人员能否报名?
答:可以,但须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及律师专业,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之中的人员,可以直接报名。以上人员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问: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否报名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答: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网上报名时学历须选择“本科在读”,并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在本网站下载)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2011年应届毕业。如专升本、专升研等其他2011年毕业的人员,不属于上述“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问: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是否仍实行快捷通道?
答:因网络升级改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暂停了快捷通道,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本人携带全部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问:司法考试报名可以请人代报吗?
答:试报名必须本人前来,一律不得代报。
问:国家司法考试对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可以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证书包括: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所颁发的毕业证书;(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3)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事院校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4)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5)符合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不属于上述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尚未认可的学历,不得报名。报名人员对所持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有疑义,可以自行登录//www.chsi.com.cn/查询或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认证。